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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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撰写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日期:2023年05月22日

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审核评估范围、项目与要素的内涵,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对照《湖北美术学院“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职能部门评建任务分解表》,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撰写本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报告内容

各职能部门依据第二类第一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梳理27个二级指标、78个审核重点中涉及到本部门工作的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具体到各个“审核重点”撰写本部门自评报告。各职能部门工作业务所对应的指标可参考附件1(职能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

报告应紧紧围绕指标体系来提炼内容、组织材料,详细阐述针对某项指标“怎么说的(制度文件)”“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样(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等。

二.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一)自评报告应突出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突出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采取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文字表述简练准确、图表清晰、数据详实,存在的问题要找准写透,原因分析要深入透彻,改进措施要具体可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问题具体表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进行阐述。

(四)支撑材料应尽量完备。支撑材料包括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自评报告需针对每一项二级指标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目录,便于专家审读自评报告时查阅。

三.自评报告格式

(一)标题:黑体,小二,居中,名称统一为:“XX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其中“XX部门”为职能部门全称,标题上下各空一行;

(二)页边距:统一设置为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7cm;

(三)正文:仿宋,三号,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

(四)各级标题:一级标题使用“1.”标号,黑体,三号,单独列为一行,句尾不加标点;二级标题使用“1.1”标号,楷体,三号,单独列为一行,句尾不加标点;三级标题使用“1.1.1”标号,仿宋,三号,加粗,单独列为一行,句尾不加标点。

格式模板可套用附件2(职能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格式范例)。

四.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于5月24日前向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起草组郑蔚同志报送1名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5日前提交本部门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电子版(Word文件)发至邮箱982540895@qq.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郑蔚

联系电话:81317091

湖北美术学院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