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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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校各教学单位撰写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贯彻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审核评估范围、项目与要素的内涵,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对照《湖北美术学院“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评建任务分解表》,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撰写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报告内容

各教学单位依据第二类第一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梳理27个二级指标、78个审核重点中涉及到本单位工作的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具体到各个“审核重点”撰写本单位自评报告。

报告应紧紧围绕指标体系来提炼内容、组织材料,详细阐述针对某项指标“怎么说的(制度文件)”“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样(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等。

二.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一)自评报告应突出学校、各单位教育教学理念,突出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采取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文字表述简练准确、图表清晰、数据详实,存在的问题要找准写透,原因分析要深入透彻,改进措施要具体可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问题具体表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进行阐述。

(四)支撑材料应尽量完备。支撑材料包括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自评报告需针对每一项二级指标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目录,便于专家审读自评报告时查阅。

三.自评报告格式

(一)标题:黑体,小二,居中,名称统一为:“XX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其中“XX教学单位”为教学单位全称,标题上下各空一行;

(二)页边距:统一设置为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7cm;

(三)正文:仿宋,三号,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

(四)各级标题:一级标题使用“1.”标号,黑体,三号,单独列为一行,句尾不加标点;二级标题使用“1.1”标号,楷体,三号,单独列为一行,句尾不加标点;三级标题使用“1.1.1”标号,仿宋,三号,加粗,单独列为一行,句尾不加标点。

格式模板可套用附件(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格式范例)。

四.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4日前向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起草组陈筱同志报送1名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12日前提交本单位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电子版(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308080447@qq.com,纸质版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联系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陈筱

联系方式:81317818,A12教学楼313办公室

湖北美术学院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