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动态  >>  师生理论学习  >>  正文

学校举办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6-05-27 来源:湖北美院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 小筱 摄影 斅囡)按照《湖北美术学院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湖美党字〔2016〕27号)的部署,学校于5月25日下午在行政楼228会议室举办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任大立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专题讲解。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教工党支部负责人、全体辅导员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梁远钢主持。

  任大立教授的报告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党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为题,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准则》和《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指导思想,对《准则》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作了深入的阐述和解读。新修订《准则》的意义在于立德向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为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条例》的意义在于立规惩恶,修改后的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内容细化,操作性强,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了党纪严于国法,体现了严管与厚爱,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校党委书记梁远钢在报告会上强调,要将“两学一做”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他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全面学习《准则》、《条例》;二是切实把握《准则》、《条例》的内涵和实质;三是模范遵守《准则》、《条例》规定的各项纪律。

  梁远钢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两部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我们要以此次辅导为契机,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为重要遵循,通过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严肃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深入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报告人简介:

  任大立,是湖北省委党校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湖北省党史学会副会长,全国中共党史学会理事,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自1983年武汉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中共党史党建的教学与研究,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中共领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曾主持完成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现代化思想比较研究》,参与撰写的党建调研课题曾获全国党校系统一等奖,连续三次获得湖北省党校系统教学一等奖,湖北省“十五”期间干部理论培训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