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概况
  • 组织机构
  • 院系设置
  • 教育教学
  • 科研创作
  • 师资队伍
  • 招生就业
  • 国际交流
  • 学生/
  • 教职工/
  • 校友/
  • 智慧湖美
  • 入口
    • 学生
    • 教职工
    • 校友
    • 智慧湖美
  • EN
  • 学校概况
  • 组织机构
  • 院系设置
  • 教育教学
  • 科研创作
  • 师资队伍
  • 招生就业
  • 国际交流
  • 学生
  • 教职工
  • 校友
  • 智慧湖美
首页
湖美要闻
通知公告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学术展览
精品课程
励志奖学
信息服务
馆藏档案
专题
校史馆预约
  • 湖美要闻
  • 通知公告
  • 综合新闻
  • 媒体聚焦
  • 学术展览
  • 精品课程
  • 励志奖学
  • 信息服务
  • 馆藏档案
  • 专题
  • 校史馆预约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校2015年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5-12-11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贯彻落实,激励广大辅导员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结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5年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于2015年11月25日开始对我校全体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进行了年度工作考核。

本年度考核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工作部牵头,会同各系(院)党总支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在考核方式上,考核坚持所属单位考评、考评小组考评、辅导员互评、学生工作部考评相结合,做到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参评人员的工作实际,以达到明确工作导向、健全激励机制的作用,鼓励全校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以考核为契机,在学习、借鉴、吸收内化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效。

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考核实现了考核和交流同步、总结与提升双赢的目标,加强了参评人员间的工作交流,进一步体现了以考核促交流,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促完善的目的。后期,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高校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4〕8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美术学院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结合考核结果对本校全体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60%实施差异化奖励。

(考核现场)

(考核现场)

  • 上一篇:第四届武汉国际时装周开幕 时尚与艺术的跨界尝试
  • 下一篇:“大江·观澜——第二届国际版画邀请展”专家学者访谈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5号

    邮编:430205

    电话:027-81317011

快速链接

  • 信息公开
  • 智慧湖美
  • 邮箱系统
  • 校内通讯
  • 信息服务
  • 国际交流
  • 校友会
  • 基金会
  • 馆藏档案
  • 学院美术
  • 电子校报
  • 校史馆预约
  • 科研系统
  • 专业奖学金
  • 新生报到系统
  • 毕业生离校系统

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 2012 HIFA.ALL Rights Reserved 鄂公安备案号42010602001354   鄂ICP备15008991号    鄂ICP备150089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