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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作者:刘超  来源: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阅读量:


各位同学: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管理办法》(湖美研字〔2022〕6号)、《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湖美研字〔2017〕2号)、《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湖美研字〔2010〕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同硕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双向选择工作(以下简称“双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选人数规定

每位硕士生导师招收研究生人数为1至2名(不超过2名),双选过程中,每位学生在《双向选择志愿表》中填报的导师数量最多不超过2 位。若学生在双选阶段未成功选择导师,将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导师。

二、双选工作流程

(一)根据文件要求,结合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同硕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组织导师和同硕研究生召开师生见面会,填报《湖北美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1)。

(二)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审核学生报送材料,报请主管领导审定,对“同硕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结果”进行公示、发文。

(三)未尽事宜,均以《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湖美研字[2010]3号)文件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2025年7月5日(周六)前,将《湖北美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1)电子版提交至邮箱:myxy@hifa.edu.cn ,文件备注姓名+专业。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15337165544)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docx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2025年6月27日

  • 附件【附件:湖北美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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