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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年毕业生校外门诊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作者:  来源:卫生所   阅读量:


毕业生同学们:

为了顺利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2023年毕业生校外门诊医药费审核报销事项如下:

1、报销对象:2023年毕业生(本科、研究生)

2、报销时间:6月5日(周一)、6月6日(周二)、6月7日(周三),每天上午9:00—12:00

请在报销时间内审核报销,过期不予办理。

3、报销地点:乙所二楼会议室

4、报销必备材料:

(1)学校核发的医疗病历及卫生所医生的转诊意见;

(2)转诊对口医院的门诊病历、正规发票(开具时间:2022.11.3—2023.6.7)及对应的费用明细单。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打印出来,财务处只接受纸质发票。

5.学生自主在校外门诊就医,校内未办理转诊手续,一律视为自费,不予审核。

6、卫生所仅对校外门诊医药费进行审核,请大家持审核后的发票前往财务处(行政楼一楼)办理领款手续。

7、请毕业生们按规定时间前往,6月7日以后不受理毕业生医药费报销。

卫生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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