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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文化厅在我院设立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根据“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管理条例”。按照公开发布、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资助机制。经专家评选,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学校研究决定。《湖北省“非遗”民办展馆现状与传播模式研究》等25个项目获准立项,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依托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所拟定的内容和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项目实行资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终止、项目撤销等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学校科研处负责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监理。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2017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说明》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申请书的约定,潜心开展研究工作,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由中心立项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第二署名单位可为作者所在单位或作者本人。项目成果的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等事宜,按《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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