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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办“鄂纪励十二条”专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10-15  作者:杨许超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阅读量:


为深化纪法宣传警示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于近期就湖北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鄂纪励十二条”)进行专题宣传活动,并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广泛热议。

“鄂纪励十二条”的出台是省纪委监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为切实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落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重要举措,并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严格规范函询,防止对干部造成不应有的精神困扰”、“为受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等工作原则,为改革促进派、实干家、创新者鼓了劲、减了压、撑了腰,既有助于激励广大干部放手闯、大胆干,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精准得当的执纪原则。

此次专题宣传是为认真贯彻上级“十进十建”工作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监察法学习宣传工作的既定动作,也是落实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宣教月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宣传的内容更是包含着学校党委对广大干部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期望和保护。

下一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继续对照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将“艺美育廉”系列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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